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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wen Interactive Group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3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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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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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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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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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4 月21 日14 点00 分;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3 年4 月21 日9:15-15:00;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3 年4 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 座五层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议程

  • 1、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的出席情况

  • 2、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 3、宣读议案

  • 4、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 5、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现场投票表决

  • 6、宣读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 7、征询参会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存在异议

  • 8、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投票结果

  • 9、宣读会议决议

10、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11、与会董事签署决议与会议记录

12、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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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文互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 参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 席股东大会、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 证件。证件不全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达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本次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

四、登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有序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提前将股东发言登记 表提交主持人,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 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对议案进行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现场表决时,应在 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 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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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1 年12 月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2 年4 月 22 日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相关议案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21339 号)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 年8 月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以明确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根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 年2 月15 日召开的第 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 年3 月3 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于2023 年2 月27 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 董事长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顺利推进,公司决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4 年4 月 21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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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 年4 月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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