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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SHANG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 M&A Activity 2020
Sep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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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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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 方式购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本次交易,标的公 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经逐项核查论证,做出审 慎判断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 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次 交易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浙江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 案、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审批、核准及/或备案(如有)。《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了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 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拟出售的标的资产拥有合法的完整权利,不存在 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同时,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购买的标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 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进一步支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未来促进公司和标的公司之间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本次 交易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通过开展多元化业务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公 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强独立性、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 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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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以下无正文,下接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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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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