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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SHANG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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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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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8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拓拟与吉林鑫达钢铁 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巩固公司 煤焦下游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展东北终端客户的煤焦市场,公司控 股子公司浙商中拓(北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 工商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北京中拓”,为公司煤焦一部实体 化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设立)拟与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吉林鑫达”)在辽宁省营口市自贸区合资设立辽宁中拓鑫达矿 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中拓鑫达”),重点围绕 东北地区终端客户提供冶金、能源全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中拓鑫 达注册资本暂定20,000 万元,其中北京中拓拟出资11,000 万元, 持股55%;吉林鑫达拟出资9,000 万元,持股45%。

公司于2021 年9 月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拓拟与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供应链 管理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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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 1、公司名称: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任宏伟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4、成立日期:2007 年11 月14 日

  • 5、注册资本:133,000 万元人民币

  • 6、统一信用证代码:220421000004178

  • 7、注册地址:辽源市东丰县横道河镇

  • 8、经营范围:烧结,球团,炼钢,炼铁,钢坯,轧钢,制氧,

  • 矿渣,生产销售,技术咨询;石灰石开采、加工、生产销售,乙醇 汽油、柴油、润滑油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自然人王松伟持股82%,自然人刘凤利持股18%。 经查询,吉林鑫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一)拟设立子公司情况

  • 1、公司名称:辽宁中拓鑫达矿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

  • 名,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

  • 2、法定代表人:周游

  • 3、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自贸区(暂定)

  •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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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范围:建材、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化工 产品、五金建材的批发;钢材、钢坯、焦炭、水泥制品、金属材料、 矿产品、建筑材料、煤炭及制品、管材、石煤渣、石灰石、合金、 铁矿、耐火材料的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出资额、出资方式:北京中拓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11,000 万元,持股55%;吉林鑫达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9,000 万元,持股45%。

(二)本次投资概况

1、本次投资背景与必要性

公司目前在东北环渤海港口地区的煤焦业务已成熟运营两年 半以上,业务规模突破10 万吨/月,在鲅鱼圈地区的外贸煤炭业务 量位居非终端贸易商首位,在东北市场已经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其 中主要业绩贡献来源于公司煤焦一部业务团队。为进一步发挥煤焦 一部业务资源优势,公司已计划将其公司化,拟设立北京中拓并实 施管理团队持股。由于公司属于产业链中间流通商,要实现进口煤 业务的持续发展,需设立具有终端客户背景的中拓鑫达来申请进口 配额。

吉林鑫达是辽源市的立市重点建设企业和辽源地区最大的钢 铁制造企业,对于煤炭有着稳定的需求,但目前尚没有进口煤团队。 北京中拓与吉林鑫达合资成立中拓鑫达后,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深耕东北地区,依托吉林鑫达钢厂链主地位与东北区域的市场资源, 协同北京中拓的煤焦采购资源,建立东北区域煤焦供应网络。

中拓鑫达设立后,将作为吉林鑫达主要的煤焦供应商,吉林鑫 达通过每年向中拓鑫达采购不低于200 万吨的焦炭和煤炭等原料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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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确保中拓鑫达下游稳定的煤焦销售。此外,当中拓鑫达前期稳 定运营后,将在鲅鱼圈港建立“配煤中心”,通过提供“贸易+配煤” 的集成服务,将中拓鑫达打造为钢厂的市场化“采购部”,通过建 设煤炭混配基地,在生产端为钢厂提供增值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 打造煤焦贸工综合体。

2、定位

中拓鑫达以服务钢铁原料终端客户为使命,依托股东双方在钢 铁原料供应链上的资源以及终端需求优势,重点拓展营口地区钢厂 及东北地区的电能、热能企业,为其提供冶金、能源全供应链集成 服务业务,致力于成为东北地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钢铁原料供应链 集成服务商。

3、经营管理

中拓鑫达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财务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均须参照公司制度制订和执行, 中拓鑫达预算、经营、风控等管理服从公司统一管控。中拓鑫达在 不违反公司管理与风控要求下,将制定自身相应的管理措施与风控 体系流程。

4、业务模式

中拓鑫达业务模式主要分为煤焦代销代采,进口港口分销以及 港口配煤销售,盈利模式为购销差价和供应链集成服务费。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北京中拓拟与吉林鑫达签署《合资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出资安排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1,000 万 元,出资比例为55%;吉林鑫达以现金出资9,000 万元,出资比例 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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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在中拓鑫达成立后3 个月内实缴 到位,各方应按照自身的出资比例足额缴纳出资额,存入中拓鑫达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股东各方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配 利润、分担风险及损失。

2、治理结构

中拓鑫达董事会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北京中拓推荐3 名,吉 林鑫达推荐2 名。董事由股东推荐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中拓鑫达董事长由吉林鑫达 推荐的董事担任。

中拓鑫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 名,由吉林鑫达推荐,经股东 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中拓鑫达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中拓鑫达设总经理1 名,由北京中拓提,并经董事会聘任名; 设副总经理3 名,吉林鑫达推荐1 名,北京中拓推荐2 名,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中拓鑫达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3、违约责任及特殊规定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责 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 须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确认,由于中拓鑫达业务的特殊性,中拓鑫达开展 本协议约定的或者董事会批准的业务模式时,可以将各方股东及其 关联方作为交易对手,双方对此不持异议。同等市场条件下,吉林 鑫达每年向中拓鑫达采购的焦炭和煤炭等原料或产品不低于200 万 吨。

4、合同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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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资协议》须经北京中拓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并经 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拓与吉林鑫达设立合资子公司,是 公司实现与下游钢厂深度绑定,紧抓进口原料市场资源,实现工贸 一体、内外贸一体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存在的风险

1、中拓鑫达经营管控风险

公司已在章程中对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做了约定,中拓鑫达 需纳入公司的经营管控体系,其各项制度参照公司相关经营管理制 度制定和执行的总原则,并在不违反公司管理与风控要求下,制定 自身相应的管理措施与风控体系流程。

2、客户信用风险

针对客户选择风险,公司对上下游供应商、客户的所有授信现 在均已录入到CRM 系统,通过在系统录入风险信息,能够实现针对 同一客户的不同业务进行信息共享,有助于中拓鑫达更好把控对客 户的选择和准入。

3、政策风险

政策变化可能会对中拓鑫达外贸业务造成影响。基于此,公司 拟采取如下措施:(1)中拓鑫达需做好涉外业务相关管理机构的关 系维护,第一时间获取有效政策信息,积极主动采取措施;(2)进 一步梳理拓展终端销售渠道和转口贸易海外分销渠道,确保政策调 整时有足够的销售能力化解风险;(3)通过设立洗配加工基地,提 升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打造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商业模式。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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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资金为北京中拓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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