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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SHANG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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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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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09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 号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于2015 年3 月1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2015 年拟向湖南星沙东 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沙东风”)提供单笔额 度不超过1,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 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
|---|---|---|
|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 星沙东风 | 1,500 万元人民币 |
(二)资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为星沙东风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 转。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 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三)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四)资金使用费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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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五)审批程序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星沙东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不属 于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因星沙东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六)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与星沙东风签订《财务资 助协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汽车大世界H13、H14 法定代表人:郭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 年8 月2 日
主营业务:汽车整车和配件销售以及汽车维修
股权结构: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6.36%,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4.55%,自然人股东赵维汉持股比 例为9.09%。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星沙东风经审计 后的资产总额为12,337.74 万元,负债总额为9,282.84 万元, 净资产总额为3054.9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24%;2014 年共 实现营业收入44,793.56 万元,净利润-413.52 万元。
星沙东风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2014 年为 其银行授信提供3,300 万元担保额度,本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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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临时性资金需求。公司2014 年度为星沙东风提供财务资助额 度为1,000 万元,实际提供财务资助未超出此额度,未发生逾期 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
星沙东风目前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据、 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补救 措施:
-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
(1)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
(2)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
-
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2、补救措施:
-
(1)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按合
-
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和诉讼措施;
(2)被资助对象基本面出现问题时,即宏观经济环境对被 资助对象经营情况影响较大或出现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 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在没有提供资助的情 况下,不予提供资助;在已提供资助但尚未到期的情况下,采取 协商提前归还、有效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措施,中止继续提供财 务资助,以防范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星沙东风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 其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 体财务成本。本次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没 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星沙东风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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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财务资助对象生产经营资金 周转,促进其业务发展。资金使用费参照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 定价公允。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480 万 元,未发生逾期财务资助情形。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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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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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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