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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SHANG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r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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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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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应用手册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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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通过日常审计监督、专项内控测试及内 控手册修订完善等方式来完成内部控制审计及测试工作,测试评价 范围涵盖了公司本级和所有分子公司,并对以下单位进行了重点评

价:

序号 单位名称 简称
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级
2 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中拓
3 广东中拓物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中拓
4 湖北浙商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中拓
5 重庆中拓钢铁有限公司 重庆中拓
6 BEAMPLUSINTERNATIONALPTE.LTD. 益光国际
7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中拓
8 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拓融租
9 湖南中拓瑞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拓瑞众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内部控制五要素内容, 分为 5 大板块,各板块的重点内容分别为:1、总部通用板块:公 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 理、无形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工程项目、关联方交易、财务报告; 2、大宗板块:营运资金、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临调业务、仓储 加工管理、物流运输管理、存货管理、供应链业务管理;3、汽车 板块:营运资金、采购业务、整车及配件销售业务、委托代办业务、 存货管理;4、出租车板块:租赁资产、租赁业务、服务与安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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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及其他板块:仓储物流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租赁 业务实施、租后管理、外汇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供应链业务管理、工程项目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 制应用手册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 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1%(不含),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 0.1%(含),小于 0.5%(含)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 0.5%(不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 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不含),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含),小于 1%(含)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果超过资产总额 1%(不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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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 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 和纪检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 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 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 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因内控缺陷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0.2%(不含),则 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2%(含),小于 1%(含),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不含),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等,导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限令 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存在重大或灾难性的环境 损害,职工或公民健康问题突出,导致多位职工或公民死亡;负面 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关注并展开调 查,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中高级管 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纷纷流失;公司缺乏"三重一大"民主决策 程序。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 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 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责令停业整顿等;环境存在比较严重的破 坏,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企业声誉 受到严重损害;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较严重;决策 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投资失败。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 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 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对环境或公民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负面消息引 起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媒体关注,但并未公开报道,企业声誉受到轻 微损害;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流失现象;没有形成 "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文档。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袁仁军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