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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ZHEN DEREN ELECTRONIC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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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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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 重点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监事会 2021 年 度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

  •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公司监事参加了公司各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程序合规合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有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证天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进 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等进行规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达公司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发生使用 募集资金情形。

  •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 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

有关决议。

  • 7.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 8.监事会对公司非募集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没有发现内幕

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 9.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0.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 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11.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经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 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