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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ZHEN DEREN ELECTRONIC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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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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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 重点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监事会 2020 年 度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 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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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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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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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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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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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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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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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公司监事参加了公司各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程序合规合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
-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有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 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 有关决议。
- 7.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监事会对公司非募集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没有发现内幕 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9.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0.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 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11.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经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 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12.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认为:根据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 4,169,000 股,其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07,000 股,因公司未达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462,000 股;回购价格为 9.93 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 次拟回购注销 4,169,000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