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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ZHEN DEREN ELECTRONIC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un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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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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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 1% 及 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二次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10 时 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18,600,000 股进行了二次司法拍卖。现将 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得胜公司二次司法拍卖
的 18,600,000 股竞价成功,具体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 序号 | 竞买人 | 竞买号码 | 竞价成交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竞价成交金额(元) |
|---|---|---|---|---|---|
| 1 | 徐秀伟 | P7912 | 1,860,000 | 0.31% | 10,409,360 |
| 2 | A8429 | 1,860,000 | 0.31% | 10,447,060 | |
| 小计 | 20,856,420 | ||||
| 3,720,000 | 0.62% | ||||
| 3 | 封毅 | X7578 | 1,860,000 | 0.31% | 10,974,860 |
| 4 | K8223 | 1,860,000 | 0.31% | 11,201,060 | |
| 小计 | 22,175,920 | ||||
| 3,720,000 | 0.62% | ||||
| 5 | 杨金龙 | C8209 | 1,860,000 | 0.31% | 11,163,360 |
| 6 | Y9371 | 1,860,000 | 0.31% | 11,201,060 | |
| 小计 | 22,364,420 | ||||
| 3,720,000 | 0.62% | ||||
| 7 | 魏恒彬 | 10,560,160 | |||
| P0864 | 1,860,000 | 0.31% | |||
| 8 | 何会芹 | 10,673,260 | |||
| F0629 | 1,860,000 | 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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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竞买人 | 竞买号码 | 竞价成交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竞价成交金额(元) |
|---|---|---|---|---|---|
| 9 | 杨林春 | 11,276,460 | |||
| H4431 | 1,860,000 | 0.31% | |||
| 10 | 吕敏霞 | 11,276,460 | |||
| S5912 | 1,860,000 | 0.31% | |||
| 合计 | 18,600,000 | 3.08% | 109,183,100 |
注:以上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 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 准。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除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10 时司法拍卖的 5,000,000 股,其中 500,000 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 4,500,000 股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 10 时被二次司法拍卖,其中 4,392,800 股竞价成功 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 107,200 股于 2025 年 1 月 4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10 时被二次司法 拍卖,该部分股份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10 时二次司法拍卖的合计 20,718,999 股,其中 4,150,000 股竞价 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 16,568,999 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得胜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司法拍卖的 11,409,700 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10 时被司法拍卖(变卖)的 26,000,000 股竞价成功,尚 未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相应过户手 续的股份为 37,128,699 股(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4%。
三、股东权益变动可能触及 1% 及 5% 整数倍的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544,966 股,合计持股比例 为 15.31%。得胜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10 时被司法拍卖(变卖)的 26,000,000 股竞价成功,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如该批次司法拍卖(变卖)竞价成功的股份完成股权变 更过户,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动减少 2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30%,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66,544,966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11.01%。
如本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股份后续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 份将被动减少 18,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8%,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从 66,544,966 股下降 至 47,944,966 股,持股比例将从 11.01%下降至 7.93%,股东权益变动将触及 1%及 5%整数倍。权益 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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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344,933 | 6.67% | 21,744,933 | 3.60% |
| 邱建民 | 14,000,000 | 2.32% | 14,000,000 | 2.32% |
| 杨桦 | 12,200,033 | 2.02% | 12,200,033 | 2.02% |
| 合计 | 66,544,966 | 11.01% | 47,944,966 | 7.93% |
注:1.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得胜公司被司法拍卖(变卖)的 26,000,000 股后续过户成功的情况下 的股份数量;
2.以上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6,344,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8%;得胜公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544,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1%。
得胜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10 时被司法拍卖(变卖)的 26,000,000 股竞价成功,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变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如该批次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股份履行完过户程序,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40,344,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7%;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66,544,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1%,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如本次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完成过户,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21,744,93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0%;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47,944,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经与律师初步沟通判断,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如后续还有 司法拍卖情形,公司控制权将有可能面临发生变更的风险。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 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 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 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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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变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 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如受让方 在限售期限内违规减持,公司保留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次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竞买人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及周 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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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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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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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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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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