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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ZHEN DEREN ELECTRON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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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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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麟电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2,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以用于其经营及 FPC 项目的经营发展等需求。

公司此前已为华麟电路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2,811.78 万元,华麟电路已偿还 80.76 万元;

华麟电路计划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清偿此笔借款,在未清偿前,华麟电路将按资金使用天数及公

司实际综合融资成本支付相应利息;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8615797U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大道 1 号华大科技 A 栋 101、102、201,B 栋 101、

201、301、401,C 栋 101、201、301、401

法定代表人:陈如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25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8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设计开发、生产经营柔性线路板基材、柔性线路板。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48%股权,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盐城德茂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3%股权。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盐城德茂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华麟电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华麟电路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636.89 46,495.88
负债总额 17,353.26 27,456.13
净资产 14,283.62 19,039.74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 12,380.27 31,714.34
净利润 -4,812.33 1,164.86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华麟电路本次向公司借款人民币不超过 2,500 万元,用于其经营及 FPC 项目的经营发展等需求, 华麟电路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完毕此部分借款及相应利息;在未清偿前,华麟电路将按 资金使用天数及公司实际综合融资成本支付相应利息。华麟电路将以其自有资产作为担保用以保证 其借款的偿还。

华麟电路其他股东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因其内部决策审议程序较为复杂,本次未按股权 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盐城德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财务投资人,且持股比例较小,本 次未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风险提示及防控措施

公司此前为华麟电路提供的财务资助,华麟电路尚未清偿;本次为华麟电路新增提供财务资助, 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华麟电路目前经营面临较大压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存在 一定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华麟电路的经营状况,并予以一定支持,同时督促其按照还款计划及时还款; 华麟电路将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五)其他说明和承诺

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公司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华麟电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以用于其经营及 FPC 项目 的经营发展等需求,华麟电路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将密切关注和监督其经 营管理风险,华麟电路将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 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华麟电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并将此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华麟电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以用于其经营及 FPC 项目 的经营发展等需求,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同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 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华麟电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华麟电路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2,811.78 万元,华麟电路已 偿还 80.76 万元;华麟电路计划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清偿此笔借款,在未清偿前,华麟电路将按 资金使用天数及公司实际综合融资成本支付相应利息;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除为参股公司华麟电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以外的其他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