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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ZHEN DEREN ELECTRON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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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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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 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 (一)主要假设

  • 1.假设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

  • 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

  • 生重大不利变化;

  • 3.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473,485,580 股为基础,

  • 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未考虑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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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42,045,674 股;

  • 5.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67,220.00 万元;

6.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为 29,000 万元—43,000 万元之间,因此假设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平均值 36,000 万元,2020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与 2019 年度相同,即 3,229.86 万元;由于公司抓住机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 机业务,促使业务持续放量增长,预计 2020 年度公司盈利能力与整体业绩将得到持续改善和提升, 且将持续至 2021 年;假设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相同;

  • 7.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0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

  • 公告为准;

  •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

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0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诺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2020
1231
2021 年度/2021 1231
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 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
期末总股本(股) 473,485,580 473,485,580 615,531,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6,000.00 36,000.00 36,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万元)
32,770.14 32,770.14 32,770.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03 0.7603 0.58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603 0.7603 0.58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21 0.6921 0.53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21 0.6921 0.5324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 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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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7,220.00 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94,835.60 84,000.00
2 OBC研发中心项目 45,185.00 36,0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7,200.00 47,200.00
合计 187,220.60 167,220.00

注: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等非资本性支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发布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 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并强化 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 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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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OBC 研发中心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可预见的经济效益。 随着项目逐步建设完毕进入回收期后,开始发挥新项目与原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 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助推公司盈利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 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 年)股东 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 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 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 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具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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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

  • 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 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 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 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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