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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Zone-King Environmental Sci&Tech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Jun 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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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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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卓锦股份
ZONE KING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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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会议材料目录
股东会须知...2
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7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股东会须知
为保障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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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浙江天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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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大会议室
召集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
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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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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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条款的序号及内容 | 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
|---|---|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
|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同时,修订后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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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卓未龙先生、陈奉连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分别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卓未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陈奉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及日常经营决策的顺利进行,经审慎考察与资格审查,现提名刘明浩先生、沈继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一、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情况
经核查,刘明浩先生、沈继宏先生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1、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5、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与时间精力。
二、提名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及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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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综合评估,认为刘明浩先生、沈继宏先生的专业素养、从业经验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相匹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履职能力。本次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刘明浩先生、沈继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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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浩,男,研究生学历,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浙江龙盛集团实验员、工艺员;2005年9月至2007年9月任浙大正禾环保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浙江商达环保公司工艺设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省化工设计院杭州分院工艺设计师;2011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工程师、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监、智慧环保与运营事业部副总监。现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溶剂回收事业部总监。
截至目前,刘明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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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继宏,男,高中学历,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9月至1996年2月,任临平皮件厂售后服务工程师;1996年5月至1998年12月,任武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1999年3月至2003年9月,任上海卓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公司前身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采购部经理、商务部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商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商务部经理、环保事业部市政公用部技术经理。
截至目前,沈继宏先生通过庆元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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