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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XCC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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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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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102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 号公司办公楼 1 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1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 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3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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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667 | 五洲新春 | 2021/9/28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9:30-16:30
- 2.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 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崔翠平、彭超
3、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4、传真:0575-86026169
5、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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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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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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