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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Weixi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Jul 2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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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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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5-02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05 年6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关 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告第一次催告通知。

一、会议召开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5 年 8 月 9 日下午 13 : 30 ;

  • ( 2 )网络投票时间: 2005 年 8 月 3 日— 2005 年 8 月 9 日;

网络投票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05 年 6 月 29 日和 2005 年 7 月 25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 http :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更正公告》。

  • ( 3 )征集投票时间: 2005 年 8 月 1 日至 2005 年 8 月 4 日;

征集投票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报告书》。

  •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 3 、会议召集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4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5 、会议催告通知: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会议催告通知,三次会议催告通

1

知时间分别为 2005 年 7 月 28 日、 8 月 1 日、 8 月 3 日。

  • 6 、会议出席对象:

  • ( 1 )截止 200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5 : 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

  •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会议。

    • (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等。

    • 7、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 (1)登记时间:2005年8月4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 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 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4)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伟星股份公司 邮政编码:317025 (5)联系电话:0576-5125002,传真号码:0576-5126598

  • (6)联系人:谢瑾琨 谭 梅

  •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开始停牌,直至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如果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未获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 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05 年7 月2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

2

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32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须经参加本 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2、根据《通知》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

  • 3、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

  • 复投票。

    •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 4、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 ( 3 )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弃权票的

  • 股东,如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四、其他事项

  • 1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7 月28 日

3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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