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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WALRUS NEW MATERIAL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Dec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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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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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 年1 月18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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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1 月18 日(星期一)下午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1 月18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 月18 日9:15 至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1 月11 日(星期一)
-
7、股东大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1 月11 日(星期一)下午15:00 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 号3 幢公司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 选举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 选举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 选举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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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3 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 选举沈财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2 选举吴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4.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2《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1、议案2 和议案3 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和独立董事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议案4 为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3、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6 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 议案,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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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1.01 | 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2.01 | 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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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 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2.03 | 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3.01 | 选举沈财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吴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 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2) |
| 4.0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
| 5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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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 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 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 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 话登记。
-
2、登记时间:2021 年1 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0776966
联系传真:0573-87279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 号3 幢 邮编:314400 联系人:金俊
-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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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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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1”,投票简称为 “海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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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1 月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 月18 日9:15,结束时 间为2021 年1 月18 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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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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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海象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 月18 日下午13:00 召开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提案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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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码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 1.01 | 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 2.01 | 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03 | 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 3.01 | 选举沈财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3.02 | 选举吴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 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
| 4.0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 |||
| 4.02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6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 |
备注:
-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
2、提案1,提案2,提案3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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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应选人数。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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