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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Viewshine Intelligent Meter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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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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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 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 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
1、公司董事长薪酬为年薪40 万元;
-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
-
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 3、其他未担任公司管理等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董事
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00 万元/ 年(税前)。
-
(三)监事
-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 2、其他未担任公司管理等其他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 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含基本工 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姓名 | 职务 | 年薪(税前) |
| 黄华兵 | 董事、总经理 | 80 |
| 张 妍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0 |
| 陈智园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50 |
| 余庆竹 | 副总经理 | 50 |
| 方 炯 | 副总经理 | 50 |
| 鲍红伟 | 副总经理 | 50 |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在公司内部兼职的,报酬标准按照兼职职务报酬孰高的原 则确定。
四、其他说明
1、担任公司管理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 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公 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执行。
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 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 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 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 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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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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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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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