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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VI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May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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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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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 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3-030)。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董事长陈锋先生于2023年5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 查,截至本公告日,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 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 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
(七)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1.00 |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改)的议 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改)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 |
√ |
| 7.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 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 1、2、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 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 17 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进行电 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和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 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 4 楼 406 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2、联系人:李建林、何华燕
-
3、联系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0575-87659719
-
4、邮政编码:311835
-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590
-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
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 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 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1.00 |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
√ | |||
| 2.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改)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改)的 议案》 |
√ | |||
| 4.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事项: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下面的方框中打 “ √ ”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