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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Tongxing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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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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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48元,共计募集资金62,9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9.1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450.8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016.2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3,750.74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66.3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740.38
利息收入净额 C2 475.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7,491.1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42.27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2,328.21[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8,339.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8,339.22
差异 H=F-G 0.00

[注]公司2025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7月9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25年7月18日将上述项目专项账户余额23,282,082.50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19525201046668885 120,238,211.72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3306040160000771750 63,153,979.59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336729483 -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350682940981 -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575902533210258 - 已销户
合计 183,392,191.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5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5月19日延期至2027年5月18日,并将其实施地点由新昌大道东路889号变更为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村(2023年工6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2025年度

董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編制单位: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016.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40.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491.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 13,789.23 13,789.23 1,183.10 11,980.46 [注1] 2025年5月 613.22
2.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 10,284.06 10,284.06 1,818.75 4,452.00 43.29 2027年5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858.66 4,858.66 738.53 4,858.66 100.00 2025年5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931.95 28,931.95 3,740.38 21,291.12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200.00 16,200.00 16,200.00 100.00 不适用
2.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10,884.33 10,884.33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7,084.33 27,084.33 16,200.00

合 计 56,016.28 56,016.28 3,740.38 37,491.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期,公司“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原项目实施场地生产线安排较为拥挤,无法承担更多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公司已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和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本期,公司“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该项目仍处于产能爬坡期,尚未达到满产状态,且本年度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导致本期产量和利润率低于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27,084.33万元。
1. 公司2023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支付完毕。
2. 公司2024年6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5日和2024年8月20日支付完毕。
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超募资金10,884.33万元(不含利息)未明确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由于原项目实施场地生产线安排较为拥挤,无法承担更多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5月19日延期至2027年5月18日,并将其实施地点由新昌大道东路889号变更为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村(2023年工6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340.4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并且根据公司2025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7月9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本期完成投入并结项,公司已于2025年7月18日将上述项目专项账户余额23,282,082.50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导致本项目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 “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2,328.21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已达到 100%

[注 2] 公司 2026 年 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102.8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同星科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921.02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板式换热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