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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OCEANKING DEVELOPMENT CO., LTD. — M&A Activity 2026
Jan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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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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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沪杭甬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被吸 收合并方镇洋发展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 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 级的产业
浙江沪杭甬主要业务包括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提供证券经纪服务、证券自 营买卖等证券期货业务。浙江沪杭甬所辖高速公路为经营性高速公路,包括沪杭 甬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和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等多条省内重要路产。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 统计分类指引》,浙江沪杭甬的收费公路业务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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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业”(G)下属“道路运输业”(G54);浙江沪杭甬的证券业务所属行业为“金 融业”(J)下属“资本市场服务”(J67)。
镇洋发展主要从事氯碱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2017),镇洋发展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下属“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 意见》提出,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 度规则,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形 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 坚实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的《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5-2026 年)》提出,引导化工园区强链补链延链,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龙 头企业。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协同机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 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跨区域统筹布局、 跨方式一体衔接,强化薄弱地区覆盖和通达保障;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巩固 提升矿业、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机械、船舶、建筑等产业在全球产业分工 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属于《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 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 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浙江沪杭甬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G54)”,镇洋发展所处行业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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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交易双方所属业务领域不同,不属于同行业或 上下游。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为跨行业吸收合 并,本次交易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本次交易前 36 个 月内,浙江沪杭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 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浙江沪杭甬控制权发生变更。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中,浙江沪杭甬和镇洋发展拟通过换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具体实 现方式为:浙江沪杭甬向镇洋发展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交换该等股 东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票。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镇洋发展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镇洋发展相关公告及出具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 息,镇洋发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镇洋发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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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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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财务顾问主办人:王飞 李民昊-----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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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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