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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OCEANKING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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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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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526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76 号文核准。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6,526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 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 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5.99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1月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1月1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 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 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 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 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 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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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于2021年11月3日(T+2日)日16:00前,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 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 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1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 简称“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10月22日(T-6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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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镇洋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 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 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 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 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5.9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2021年10月2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74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 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T-4 日前20 个交 易日均价(含T- 4 日)(元/股) |
2020 年每股收益(元/股) | 2020 年每股收益(元/股) | 2020 年静态市盈率(倍) | 2020 年静态市盈率(倍) |
|---|---|---|---|---|---|---|
| 扣非前 | 扣非后 | 扣非前 | 扣非后 | |||
| 002092.SZ | 中泰化学 | 13.56 | 0.0567 |
0.0093 | 239.26 | 1,459.97 |
| 601678.SH | 滨化股份 | 10.65 | 0.2591 |
0.2724 | 41.10 | 39.09 |
| 600618.SH | 氯碱化工 | 15.99 | 0.5246 |
0.5243 | 30.48 | 30.50 |
| 600273.SH | 嘉化能源 | 11.07 | 0.9181 |
0.9295 | 12.06 | 11.91 |
| 算术平均值 | 27.88 | 27.17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注 1:以上 EPS 计算口径为:2020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T-4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均值计算扣除 100 倍以上的异常值;
注 3: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5.99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 司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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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 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 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 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 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 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 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 跌破发行价格。
(六)按本次发行价格5.99元/股,发行数量6,526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090.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27.9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5,762.75万元,不 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35,762.75万元。本 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 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 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 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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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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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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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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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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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 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 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 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 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 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 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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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之盖章页)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之盖章页)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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