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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6

Jul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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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8,827,132 股,占公司总股本17.70%;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8,827,132 股,占公司总

  • 股本17.70%;

  •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 年7 月22 日。

一、公司股本变动及股票发行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67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200 万股,并于2010 年4 月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8,600 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24,800 万股。

2011 年5 月9 日,公司实施了201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9,760 万股。2012 年11 月,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122 名激励对象共计800 万份股票期权及20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分两期实施,并于2013 年1 月31 日完成了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960 万股。2013 年4 月26 日,公司实施了2012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59,920 万股。

2013 年11 月22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开始行权,可行权期限从2013 年 11 月22 日至2014 年11 月21 日止。同时,由于2013 年度净利润未能满足行权 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已授予权益工具的第二个行权期的783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注销回购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第二个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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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权激励行权期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498 万股。

2015 年3 月,公司再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145 名激励对象共计1520 万份股票期权,分两期实施,并于2015 年7 月2 日完成了所涉股票期权的登记 工作。2016 年3 月11 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开始行权,扣除因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22 万份股票期权,本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498万份, 行权期自2016 年5 月3 日起至2017 年3 月24 日止。截至目前,已行权股份数 为4,288,550 股。同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3 号)核准,南都 电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000,000 股,目前发行工作已全部完 成。综上,截至2016 年7 月14 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84,268,550 万股。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限售股份及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限售股份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三家法人股东杭州南 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南都”)、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都集团”),截至目 前,上述三家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9,016,340 股、34,279,500 股、 和27,334,889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80,630,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03%;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分别为92,616,340 股、25,709,625 股 和20,501,167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合计为138,827,132 股,占公司总 股本17.7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公司法人股东杭州南都、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 公司董事长王海光、董事何伟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通过所控制的杭州南都、上海益都和上海南都集团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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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杭州南都、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等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杭州南都、上海益都、 上海南都集团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杭州南都、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公司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股份。在周庆治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25%;在周庆治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公司股东上海南都集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 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公司股东上海益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公司董事长王海光、董事何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和上海益都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 间,每年通过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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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等转让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在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6、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0 年11 月25 日出具了如下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交易所备案。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 述规定。

(二)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杭州南都、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要求, 自2013 年4 月22 日起,上述三家法人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即可申请 上市流通,但需遵守其有关减持承诺。截至目前,上述法人股东持有的公司 138,827,132 股股份尚未解除限售,公司本次拟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具 体情况如下: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 年7 月22 日。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8,827,1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0%;

  •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8,827,1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0%;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 名。

  •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单位:股

股东全称 所持股份总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
备注 本次实际可
减持数量
1 杭州南都电 119,016,340 92,616,340 92,616,340 92,616,340 首发 29,75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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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有限公司 限售
上海益都实
业投资有限
公司
34,279,500 25,709,625 25,709,625 25,709,625 首发
限售
8,569,875
上海南都集
团有限公司
27,334,889 20,501,167 20,501,167 20,501,167 首发
限售
6,833,722
180,630,729 138,827,132 138,827,132 138,827,132 45,157,682

注:杭州南都、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分别于2013 年4 月22 日、2014 年4 月25 日、 2015 年3 月24 日分别办理了部分限售股解禁事宜,并及时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3-024、2014-028、2015-010。截至目前, 上述三家法人股东仍持有限售股份总数138,827,1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0%,公司 拟将该部分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同时,上述法人股东在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后将继续履行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自愿锁定承诺;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上 述股东及有关人员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 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1,958,771 138,827,132 203,131,63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它内资持股 341,958,771 138,827,13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41,958,771 138,827,132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锁定股 28,131,639 28,131,6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309,779 138,827,132 581,136,911
1、人民币普通股 442,309,779 138,827,132 581,136,91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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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784,268,550 784,268,550

五、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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