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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Apr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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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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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9 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章程等事宜。同时,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3 年1 月12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3 年2 月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3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3 年2 月20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
4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3 年4 月21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八、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20 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九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 变更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
5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3 年7 月25 个行权期行权二、审议通过 条件成就的议案了《关于注销20 》22 年股票期权
十四次会议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6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 年8 月4日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 年9 月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 年10 月25 日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 年12 月25 日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相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 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重大决策均遵守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程序合 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得到顺利实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部门工作汇报、检查和审核会计报表及 有关财务资料,对2023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 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2023 年度,公 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经全 体监事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 原则,定价合理,属正当的商业行为,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三、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履行职 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加强自身学习,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通过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