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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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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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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 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参加了2021年度的董事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2021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
| 形。 | |||||
|---|---|---|---|---|---|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张建华 | 8 | 8 | 0 | 0 | 否 |
2021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 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日期 | 会议 | 事项 |
|---|---|---|
| 2021 年1月22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一、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三、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四、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五、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六、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 2021 年4月16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 年4月26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二、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三、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四、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六、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延期的独立意见八、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九、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2021 年7月15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一、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独立意见 |
| 2021 年8月20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一、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日)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二、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日)对外提供担 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三、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10 月22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10 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一、关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12 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 一、关于转让部分专利权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相关优先购买权的 独立意见二、关于转让部分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议 | 三、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四、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五、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独立意见六、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七、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 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委员会的会议。报告期内,本年度 本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方向规划、公司部门设置、管理方法给 予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与其他委员一起审核了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行权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 2021 年年报的编报工作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提前进行了沟通协 商,并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报告,并对重点审计领域如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 计前的沟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在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2021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 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确保了审计报告能全面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跟踪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最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2021 年的工 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建华 2022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