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Aug 21, 2014
55088_rns_2014-08-21_4abca3a8-d1a4-4eba-9f61-4a474e70c26f.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报 告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和审议,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报告期内(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对外提供担 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时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和有关监管要求规范操作,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报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风险。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对控股子公司实际 担保余额为43,456 万元,两项合计为43,45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5.39%。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这是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相违 背的情形。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对关于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4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 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601,645,7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329,141.8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预案。
独立董事: 童本立 衣宝廉 吴勇敏 2014 年8 月21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