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4, 2021

55088_rns_2021-10-24_de4269e3-33ed-4ade-9028-3816f9b3755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1-080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股权交割等手续,存在不能按期顺利完成的风险。公司将 与交易对方紧密配合,尽快完成股权交割程序。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处于亏损状态,目前经营向好、已实现扭亏为盈, 但仍存在由于市场需求波动、供需关系变化导致销售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 因此该项投资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推进公司 轻型电动自行车电池业务整合,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都电源”)拟收购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宇”)和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 南都”)少数股东股权。公司于近日与湖州博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湖州博涵”)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所持 有的南都华宇49%股权及长兴南都49%股权,本次交易合计作价为人民币18,000 万元。

公司原分别持有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各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 分别持有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100%股权,即南都华宇和长兴南都成为南都电源 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1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湖州博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AY4YM2L

  • 3、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

  • 4、法定代表人:杭州梵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注册资本:5,600 万元人民币

  • 6、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明珠路1278 号长兴世贸大厦A 座13

层1308-38 室

  • 7、有效期:自 2017 年11 月15 日 至 长期

  •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股东结构:丁家正持股99.98%,杭州梵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02% 10、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11、湖州博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82682055999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晓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安徽省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 营业期限:2008 年11 月12 日至2038 年11 月12 日

经营范围:极板、蓄电池生产、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有效行政许可

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完成前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
持股比例(%)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1.00% 100.00%
湖州博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9.00% 0%

3、主要财务数据: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9 月30 日 2020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201,949.98
207,798.86
负债总额 190,411.06
196,451.01
应收款项总额 92,033.98
141,803.1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11,538.91
11,347.85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04,614.13
210,129.68
营业利润 328.87
-4,821.31
净利润 191.06
-4,95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59.25
-26,374.46

注:上述2021年三季度数据尚未经会计师审计,2020年度数据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其中,2021年1-9月南都华宇非经常性损益为245.73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款。

4、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法 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86448121W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晓阳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路1398 号9F

营业期限:2006 年04 月04 日至 2026 年04 月03 日

经营范围:铅酸蓄电池批发(票据),锂电池、金属材料(除稀、贵及放射性

金属)、蓄电池极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股权结构: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完成前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
持股比例(%)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1.00% 100.00%
湖州博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9.00% 0%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9 月30 日 2020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47,054.19
82,923.39
负债总额 101,130.73
137,013.95
应收款项总额 23,677.06
63,713.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54,076.54
-54,090.56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99,413.88
274,101.55
营业利润 2.54
-13,294.20
净利润 14.02
-13,286.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77.96
10,371.56

注:上述2021年三季度数据尚未经会计师审计,2020年度数据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其中,2021年1-9月长兴南都非经常性损益为37.98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款。

4、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法 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依据: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666号),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 基准日,确定南都华宇的整体评估价值为51,430万元。综合考虑南都华宇、长兴 南都现有资产情况、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后续发展潜力等因素,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南都华宇49%股权交易作价为18,000万元,长兴南都 49%股权交易作价为0万元,合计为18,000万元。本次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 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湖州博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1: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2: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1、甲方依据本协议,同意将其持有南都华宇49%股权和长兴南都49%股权转 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股权,股权转让成交后南都华宇和长兴南均成为 乙方全资子公司,依据受让的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股权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南都华宇股权的总转让价款 为人民币1.8亿元;长兴南都股权的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0元。 4、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支付转让总价款的50%,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

(2)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 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转让总价款的50%,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

(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之日起一日内,应向乙方出具股权转让款 收款凭证。

4、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协助南都华 宇和长兴南都将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准备妥当。 由上述两家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标的股权合法过户 至乙方名下。

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助标的公司完成与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所有手续,以使 乙方合法拥有上述两家公司股权。

6、陈述与保证:甲方承诺其合法拥有标的股权,且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甲、乙双方承诺其已履行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审批程序。甲、乙双方 自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7、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生效后,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甲、乙任何一方均 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本协议。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可以书 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双方按照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执行。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 中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存在重大错误、遗漏、误导或不真 实,即构成违约。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违约行为赔偿守约方 损失。

9、合同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司子公司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为公司轻型电动自行车业务生产与销售平 台,是公司重要业务版块。近年来随着外卖、跑腿等即时配送市场的快速发展, 以及受到疫情影响,轻型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轻型电动自行车 业务营收规模持续保持增长,尤其自2020 年以来,随着石墨烯等高端系列产品 的推出,公司与主要头部主机厂形成战略合作,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带动销售价格及收入的快速增长,盈利能力显著提升,轻型电动自行车业务已由 去年亏损状态扭亏为盈。

公司原分别持有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51%股权,为了进一步明晰公司组织架 构,实现业务板块整合统一管理,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降 低管理成本与风险,公司决定收购其剩余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南都华宇及 长兴南都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本次 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股权交割等手续,存在不能按期顺利完成的风险。公司将 与交易对方紧密配合,尽快完成股权交割程序。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处于亏损状态,目前经营向好、已实现扭亏为盈, 但仍存在由于市场需求波动、供需关系变化导致销售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 因此该项投资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