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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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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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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南都电源本次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3 号)核准,南都电源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75,000,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273.1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726.90 万元。2016 年 6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6〕217 号”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09,572.07 万元,其中年 产 1000 万 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计划投入 116,000 万元,累计投入 84,443.58 万 元;基于云数据管理平台的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一期项目计划投入 50,000 万元, 累计已投入 50,128.49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入 75,000 万元, 累计投入 75,00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3,871.98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公司已将 4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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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15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和承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项目投资、 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的交易,也不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 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支持;同时,随着公司继 续开拓核心业务,进一步加快推进锂电、资源回收业务的产能提升,导致流动资 金需求增大。如果全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缺口,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 务负担。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十二个 月期基准贷款利率 3.8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最高可达 1,289.75 万 元。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1 年 4 月 16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同意使用部分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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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三)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 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南都电源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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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金 波 丁 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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