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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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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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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 月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 目”延期至2020 年4 月30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00元,募集资金额24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1,725.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27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6 月21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48.10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42,726.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7 号)。

根据《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 下项目:

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1 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 120,000 116,000
2 基于云数据管理平台的分布式能源网 50,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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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建设一期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5,000 75,000
合计 245,000 241,00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累计投资进度(%)
序号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1 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 116,000 68,385.72 58.95 2018 年12 月
2 基于云数据管理平台的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一期项目 50,000 50,128.49 100.26 2018 年12 月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5,000 75,000 100
合计 241,000 193,514.21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1 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 2018 年12 月 2020 年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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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意在应用自主研究开发的先进阀控密封电池制造技 术,针对新能源动力及储能、后备系统领域,建成一个国内领先、绿色环保的 阀控密封电池工厂。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二期 项目由于相关征地手续和土地平整等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同时,为了满足智能 化生产的要求,厂房建设、工艺布局及环评等要求提升,现厂房建设、工艺布 局等均需按照新的标准实施建设。另外,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拟采购的进口设 备需要一定的采购周期和安装调试,设备到位时间有所延后,为了确保项目顺 利实施,经谨慎研究,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0 年 4 月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 主要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年产 1000 万 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 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 度,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进行延期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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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 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 源电池项目进行延期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 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 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年产 1000 万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进行延期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 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拟提 交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3)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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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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