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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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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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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7-07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96MWh 电力储能电站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风险提示:

1、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或“乙 方”)近期分别与无锡星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二期)(以下简称“星洲能源”)、 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半导体”)、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实业”)、奥音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音 科技”)签署针对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改善电能质量、有效平抑负荷波动、实 现削峰填谷,以达到能源节约利用为目的的储能电站项目投资服务合同(以下简 称“项目”),合计容量为96MWh。

三、合作方介绍

(1)合作方一:

公司名称:无锡星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无锡新加坡工业园锡新二路1号 注册资本:3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杨二观

经营范围:售电业务;能源发电系统、储能系统、节能系统的开发经营;太 阳能分布式电站的建设经营;公用设施的开发经营;自有房产经营;企业管理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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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服务。

(2)合作方二:

公司名称: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镇江新区丁卯南纬四路36号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04日

法定代表人:谢恒福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测试、封装、销售、服务;电子科技系 统的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应用电路方案的设计、转让;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电子设备与耗材、模具、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开 发、销售、租赁;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 合作方三:

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注册资本:1,644,972,021元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刘连红

经营范围:服装、饰物装饰设计服务;服装、针纺品、纺织品、机械、化学 纤维、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鞋帽、皮具、 箱包、眼镜的销售;污水处理,工业用水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提供企业管理服 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料的进口业务。

(4)合作方四:

公司名称:奥音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镇江市新区大港街道扬子江路33号4栋

注册资本:334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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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数字放声设备及配件、机 器设备维修备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发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 元器件)、数字放声设备及配件、机器设备维修备件、声学、光学设备及配件; 销售自产产品;以上产品及电子机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 口业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

关联关系:上述合作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注:以上合作方统称“甲方”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星洲能源、艾科半导体、红豆实业、奥音科技等企业签署 的储能电站容量分别为40MWh、24MWh、16MWh、16MWh,建设总容量为96MWh。本 储能电站为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地上安装的储能系统,并入甲方的内部电网,在 谷值及平值时充电,在峰值放电以获取电价差。乙方投资建设本储能电站并获得 电价差、分享政府相关的补贴以及相应的增值收益,甲方获得低于国家电网峰值 电价或交易电价的用电、分享政府相关的补贴以及相应的增值收益,以此达到合 作共享。

(一)储能电站实施方案

1、乙方负责储能电站的投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甲 方负责项目资产的相关安全工作;乙方拥有储能电站的所有权、独家运营权和管 理权,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组织的补贴, 补贴由双方根据约定比例分享。

2、甲方为储能电站项目的实施提供建设所需场地、房屋及电力设施等直至 项目的运营期限截止。

3、项目运营期限:项目运营合作期限为储能电站手续完善且无故障试运行 满72小时之日起十年,十年后根据储能电站运行状况另行约定。

4、运营合作方式:甲、乙方约定以国家电网给予甲方的峰、谷、平电价为 结算依据。购电:乙方在谷值或平值,以相应的电价向甲方购电;售电:乙方在 峰值时向甲方售电;以每个自然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

5、项目的变更及改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不影响甲方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电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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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对节电服务或类似项目有新的需求,则乙方对新服务或项目享有同等条件下 的优先投资和建设权。

(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场所能够满足储能电站的建设、安装和运营所 需条件,同时实施合理的安保措施并协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以保证电 站安全运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优先使用完储能电站的电量并及时向 乙方支付节电效益分享额;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 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的,甲方应当协助。

2、乙方应保证与储能电站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 产业政策的要求,保证与储能电站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 好;乙方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 的许可、同意、批准或备案。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

1、甲乙双方需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双方将按 照约定给予赔偿。

2、合同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 终止本合同,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方能生效。

3、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合作运营期满之日。

4、保密条款:双方就各自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方 案、商务条款等要严格保密,负有保密义务。如因法律及监管机构要 求确需对外披露的,需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新能源的发展和能源结构的改变,储能的重要性日趋凸显,商业机 会也日渐成熟,并逐步形成全球共识,市场空间巨大。南都电源自2016年起,以 “投资+运营”的模式推进储能系统商用化应用,拥有成熟的铅炭和锂电储能技 术,其中铅炭储能系统技术全球领先,储能系统的经济性、可靠性已得到市场的 充分验证,获得客户高度认可。目前公司商用储能系统客户规模迅速增长,本次 储能电站合同签署后,公司累计签约储能电站总容量达1,600MWh,预计总投资额 约为20亿元,其中本次签署的96MWh储能电站总投资约12,500万元。该批项目实 施及运营后,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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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审议程序

  • 1、本合同不涉及具体的交易具体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相关

  • 规定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 2、公司签署的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 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九、备查文件:

  • 1、《储能电站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5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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