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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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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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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
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 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证券代码:300068)自2017 年1 月16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2017 年1 月21 日,公司 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 2017 年2 月4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经申请,公司股 票于2017 年2 月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由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 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 年2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2)。公司股票自2017 年2 月16 日起继续停牌1 个月。停 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2017 年3 月9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议案》。由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相关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 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故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3 月16 日起继续停牌。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有关情况具体如 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及工作进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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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铂 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铂科技”)自然人股东朱保义先生。华铂 科技主要从事铅及其他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及加工业务,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 为其控股股东。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方式已确定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交易方式、标 的资产范围等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相关交易对 方签署正式协议,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工作的情况
公司已选定的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坤 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各项工作,但相关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五)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前置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外, 不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及标的 资产范围等重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论证及相关中介机构工作尚未最终 完成,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3 月16 日开市起 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 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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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 年4 月16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草案)。
如公司预计未能在进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程序后3 个月内 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草案),则公司将自停牌 之日起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事项的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 之日起至少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督促有关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3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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