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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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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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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战略投资协议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或 “乙方”)与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或“镇江新区”)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友好、平等、互利、合作原则,由乙方在镇江新 区投资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并通过与甲方的战略合作,共同打造先进的能 源互联网,优化园区用能质量,提高用能效益,将园区建设成为分布式能源的示 范基地。未来通过多种方式的深入合作,推进双方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进步与产 业升级,实现协同发展。经过充分协商,双方于2016 年 4 月20 日签订了《战 略投资协议书》。

2、公司拟在镇江新区设立项目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分期投资方式,在镇江 新区投资建设能源互联网平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5 亿元,分三期实施,将建 成总容量为600MWh 的分布式能源网络。该平台将通过应用物联网和云数据管理 技术,实现数据采集与系统监控,利用电价的峰谷差,通过储能系统在不同时段 的充放电,优化用户的电能使用,起到削峰填谷、实现电力需求侧响应的作用, 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发电量1.8 亿度,年收入约1.07 亿元。

3、2016 年4 月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战略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 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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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名称: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合作方简介:镇江新区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东部,成立于1992年,并于1993 年成立大港经济开发区,1998年6月正式合并成立镇江新区。2010年5月,镇江新 区正式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江新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 专业的新能源产业园,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新能源示范区”+“分布式发电示范 区”叠加示范基地。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及对外投资情况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投资协议及投资的主要内容

1、合作项目名称: 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2、合作主要内容: 乙方拟在镇江新区设立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分期投资方 式,在镇江新区范围内陆续建设总容量为600MWh 的分布式能源网络。通过应用 物联网和云数据管理技术,实现数据采集与系统监控;利用电价的峰谷差,通过 储能系统在不同时段的充放电,优化用户的电能使用,起到削峰填谷、实现电力 需求侧响应的作用。

3、项目总投资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总投资约75,000 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 金为3,000 万元。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2016 年完成总容量为100MWh 的建设; 2017 年完成总容量为200MWh 的建设;2018 年完成总容量为300MWh 的建设。项 目完全建成后,预计储能电站年发电量1.8 亿度。

本项目按总投资75,000 万元计算,所需资金按建设进度分步投入,则资金 投入计划为:2016 年需12,500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500 万元),2017 年需25,000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000 万元),2018 年需37,500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 1,500 万元)。所需资金拟通过企业自筹解决。

4、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在该项目完成100MWh的建设时,将由甲方产业引导 资金与乙方合作,成立储能第三方投资基金,其中甲方产业引导资金出资比例不 高于20%,基金在镇江新区的投资额度不低于甲方的出资比例。具体的合作细节 双方将根据实际建设和项目进展情况另行商定,公司将在后续根据进展情况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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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能源管理公司,针对整个园区建设公共储能系统, 与园区现有电力系统互联互通,将公建储能系统与供电系统有效结合,使园区具 备高水平的能源基础设施,优化园区用能质量,提高用户用能效益。通过双方合 作共同将园区建设为国内先进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基地,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产 业升级。具体合作情况另行商定。

(二)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 1、乙方承诺在镇江新区成立项目投资运营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 镇江南

  • 都能源互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暂定)。

    • 注册住所: 镇江新区港南路300 号。

    •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研发、设计、施工及投资运营;各类储能系统 的研发、设计、施工及投资运营;用电综合管理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售电业务;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等;销售:微网系统、储能系 统、储能电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机电设备、电脑、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项目公司基础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内容为准。

(三)政策扶持

甲方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免费的建设场地、办公场所的优惠政策, 同时将协助项目公司向国家、省、市争取各项政策奖励和扶持。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在企业注册登记、相关产业园区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

  • 等领域具体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 2、乙方将按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并按约定的时间、

  • 期限、数额、规模等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开工、建设、投产等工作。 (五)违约责任

  • 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擅自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所涉

  • 及的任何内容及双方在执行过程中相关的一切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信息的,造 成另一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声誉及赔偿损失。

    •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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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 、新能源及储能产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储能产业作为能源互联网的基础与核心,得到了国家及行业的高度重视。我 国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该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发展。我国十三五规划已将 储能与分布式能源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 动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分布式电储能参与 调峰辅助工作;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及优先调度等;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在能源领 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领域项目建设; 国家能源局近期公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发 现需求、互动、为节能减排提供动力三个方面,提出“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 协同发展”,该类政策将为公司在储能领域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2、分布式能源网络与智能电网的发展为新能源能量管理平台的应用带来了 空前机遇

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具有污染少、能源利用率高、安装地点灵活等优点,并 且与集中式发电相比,节省了输配电资源和运行费用,减少了集中输电的线路损 耗。分布式发电可以减少电网总容量,改善电网峰谷性能,提高供电可靠性,是 大电网的有力补充和有效支撑。近 20 年来,大部分国家已经把分布式发电提上 了日程,人们开始对分布式发电系统的潜在效益展开认真研究。无疑,分布式发 电是分布式能源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趋势之一。

带有储能系统的分布式能源网络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 终端用户的需求提供差异化的电能,有效减少对集中式大型发电厂电力生产的依 赖。只有实现上述优点的分布式能源网络才是智能分布式能源网络,是智能电网 的重要组成部分。

3 、互联网和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于云数据的 新能源能量管理平台的应用基础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发展,世界切实地迎来了一个海量数据 的时代,即大数据时代。在工业化信息应用中,互联网与物联网相互融合,无线 网络在高速发展,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正在来临。基于云数据采集和大数据分析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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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可实现将传统的监控系统发展为能量管理平台,以实现更精确的预测调度与 控制管理。

4 、本项目有助于镇江市新能源产业园进一步打造新能源产业链,实现产业 集聚与共同发展

镇江市新能源产业的现有基础和骨干企业主要集中于镇江新区范围内,为大 力发展以新能源产业,镇江新区专门打造了总面积 10 平方公里的新能源产业园, 一期规划面积为 6 平方公里。经过几年的发展,园区现已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新 能源示范区”+“分布式发电示范区”叠加示范基地。园区重点打造光伏、储能、 新能源材料、生物质能源等产业。

新能源产业园位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园区紧靠城市核心区,新能源产 业园现有骨干工业企业 30 多家,2014 年销售近 50 亿元。到 2020 年,园区新能 源产业规模将达到 500 亿元以上,力争建成省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的新能源产 业基地。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实施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 有关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6年起,公司“投资+运营”的储能系统商用化模式进入加速拓展期。 目前,新能源储能的重要性已形成全球共识,储能系统是构筑能源互联网的重要 环节,是未来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入口。储能产业作为能源互联网的基础与核心, 得到了国家及行业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该领域的技术 进步与发展。随着储能系统技术的不断成熟与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储能应用将迎 来爆发式增长。南都电源在行业内率先掌握储能系统技术,基于国际领先的铅炭 电池技术,使储能度电成本已下降至满足商用需求,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储能商 业化应用。

国家能源局于近期下发《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的通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投资范围涵盖分布式能源发电项 目、微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项目、储能项目等。本项目是公司首个与政府园 区的合作项目,项目总容量为600MWh,实现了规模上的重大突破,更实现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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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商用化的模式创新,对未来在类似产业园区进行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 具备较强的示范效应,同时项目结合政府产业引导资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 利于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使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与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 技术进步实现有机结合。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及投资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七、备查文件

  •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投资协议

书》。

  •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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