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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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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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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4-01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被担保人名称: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宇”)、 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南都”)、四川南都国舰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国舰”)、南都亚太有限公司(Narada Asia Pacific Pte Ltd)(以下简称“南都亚太”)。
●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
-
1、对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担保合计不超过40,000 万元;
-
2、对南都国舰担保不超过20,000 万元;
-
3、对南都亚太担保不超过20,000 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3 年度延续至2014 年度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将对南都华宇、长兴南都、南都国舰在2014年度 新签订发生的担保合同收取2%的担保费用。
●对外担保具体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董事会决议的为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 额度合计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21.24%,实际对 外担保金额为41,47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4.68%。除此之外, 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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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2014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对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担保合计不 超过40,000万元;对南都国舰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对南都亚太担保不超过 20,000万元。以上金额包含2013年度延续至2014年度的担保余额。
201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股权比例 | 经营范围 |
| 南都华宇 | 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 | 10,000 | 陈博 | 公司占比51%,黄建平占比49%。 | 极板、蓄电池生产、销售。 |
| 长兴南都 | 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 | 500 | 王海光 | 公司占比51%,黄建平占比20%,长兴凯悦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占比29%。 | 铅酸蓄电池批发;锂电池、金属材料、蓄电池极板销售。 |
| 成都市双流县西 | 公司占比51%,成都国 | 电池极板、动力电 | |||
| 南都国舰 | 航港大道二段 | 15,030 | 陈博 | 晶能源有限公司占比 | 池和储能电池的生 |
| 939 号 | 34%,陈恩保占比15%。 | 产、销售。 | |||
| 南都亚太 | 新加坡乌比克莱森特工业区65 号Hola 大厦#08-02 | 30 万新币 | 公司持有南都亚太100%股权。 | 电池销售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名称南都华宇长兴南都南都国舰南都亚太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 882,505,104.65 | 618,693,844.07 | 263,811,260.58 | 77,617,654.03 | |
| 112,104,482.60 | 76,299,901.51 | 35,804,581.09 | 4,106,080.32 | |
| 473,185,743.80 | 348,244,952.34 | 124,940,791.46 | -36,062,039.50 | |
| 96,980,816.48 | 83,332,453.47 | 13,648,363.01 | 135,879.0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通过并在以前年 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4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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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资金需求情况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14 年3 月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
1、公司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
-
合理的;
-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
-
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南都华宇、长兴南都、南都国舰及南都亚太等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或 全资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将对南都华宇、长兴南 都、南都国舰在2014 年度新签订发生的担保合同收取2%的担保费用,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4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 超过80,000 万元,其中:
对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担保合计不超过40,000 万元;
对南都国舰担保不超过20,000 万元;
对南都亚太担保不超过20,000 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3 年度延续至2014 年度的担保余额。
五、备查文件目录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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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