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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un 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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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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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3-035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2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2 年9 月24 日,中国证监会对南都电源报送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 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于2012 年10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股权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2 年11 月2 日,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股 权激励计划》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5、2012 年11 月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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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2 年12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 案》,同意取消张绍辉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变更为796 万 份,限制性股票200 万股不变;涉及的激励对象变更为121 人,其中被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共有117 人。
7、2013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 的议案》,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796 万份调整为1592 万份,行权价格由14.00 元调整为6.95 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3 年4 月16 日,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该方案已于2013 年5 月8 日实施完毕。
现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①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796万股×(1+1)=1,592万份
其中: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 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派息
P=P0﹣V =14元-0.1元=13.90元
其中: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13.90 元/(1+1)=6.95 元
其中: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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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 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总数由796 万份调整为1592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2.66%,行权价格由14.00 元调整为6.95 元。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 况如下: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姓 名 | 职 务 | 所获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股票期权计划总数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陈建 | 研究院副院长 | 72 | 4.58% | 0.12% |
| 卢晓阳 | 营运总监 | 74 | 4.71% | 0.12% |
| 吴晗青 | 海外市场总监 | 72 | 4.58% | 0.12% |
| 张华 | 客服总监 | 73.4 | 4.67% | 0.12% |
| 李东 | 子公司总经理 | 74 | 4.71% | 0.12% |
| 王路 | 子公司总经理 | 74 | 4.71% | 0.12% |
| 郭永千 | 质量总监 | 40 | 2.54% | 0.07% |
| 李小平 | 研究院副院长 | 30 | 1.91% | 0.05% |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管理)共计109人 | 1082.6 | 68.00% | 1.81% | |
| 合计 | 117人 | 1592 | 100.00% | 2.66% |
三、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发表的 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等 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1-3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规 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股票期权数量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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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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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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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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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之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6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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