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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Feb 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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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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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3-00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67号文核准,南都电源首次公 开发行6,2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价格为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72.76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金额为145,385.16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2010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28,8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使用超募资金7,618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 南都电池有限公司增资,并将该部分资金投资其年产4000万Ah通信用磷酸亚铁锂 电池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13年2月19日,项目已实际投入超募资金7,493.03万 元。
2、经2010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0年11月15日公 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8,059.27万元投资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13年2月19日,该项目已实际投入 超募资金15,099.54万元。
3、经2011年9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1年10月8日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超募资金用途。公司将原计 划投资于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108,059.27万元调整 出58,000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其中24,276万元用于收购界首市华宇电源有限公 司51%股权及浙江长兴五峰电源有限公司80%股权,截至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成;另 外33,724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经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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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募资金28,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尚有9588.97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支出)超 募资金未安排用途,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必要性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一号-超募 资金使用(2012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 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现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9588.9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 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
2、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日常流动资金及市场开拓的需求
公司产品生产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制品的采购均为现款交易,而下游 运营商客户货款支付存在一定回款周期;同时,国内外市场份额的持续提高,公 司生产及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特点及运营商的付款惯例决定了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此外,公司基于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大力开拓新产品的应用领域,市场渠 道拓展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始深化导致流动资金需求增大。因此,公司流动资金较 为紧张,为了充分提高现有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2)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588.97万元,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目前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为6.00%计算,每年可为公司节省潜在利 息支出约人民币575.3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 用支出,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综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588.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超募资金的行为,故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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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确认和承诺
1、公司确认上市至今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13年2月25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该议案,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20%, 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588.97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 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 备忘录第一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588.9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减低财务费用,因此, 监事会同意使用9588.97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20%,该事项尚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 意意见,并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 的、合规的、必要的,安信证券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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