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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n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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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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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2-02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 年6 月6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宇”) 因生产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6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南都华宇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自实际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 个月。

南都华宇的另一股东自然人黄建平先生(持有南都华宇49%的股权)将以其 在南都华宇持有的相应股权为公司提供的此笔担保向公司进行反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3、截至目前,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341282000019247

住所: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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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极板、蓄电池生产、销售。 2、股权结构

南都华宇的股东情况:法人股东1 名,自然人股东1 名,其中公司持有51% 的股权,自然人股东黄建平持有49%的股权。

3、南都华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主要财务指标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3月31月
资产总额 34,668.27 39,405.80
负债合计 23,382.80 26,953.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85.47 12,451.86
资产负债率 67.45% 68.40%
营业收入 68,059.72 25,306.69
利润总额 9,458.73 1,555.18
净利润 7,133.08 1,166.39

其中:2011 年底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 个月,具体的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 协议约定的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 近日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2 年6 月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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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南都华宇提供担保。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认为:本次公 司为南都华宇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助于其生产规模的 不断扩大,公司董事会是在对南都华宇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 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持有南都华宇51%的股权,对 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南都华宇其他自然人股东黄建平(持有49%股权)将以其在南都华宇持有的 相应股权为公司提供的此笔担保向公司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此次 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南都华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南都华宇提供担 保事项有助于其后期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南都华宇其他自然人股东黄建平(持有49%股权)将以其在南都华宇持有的 相应股权为公司提供的此笔担保向公司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本次 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全体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 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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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南都电源为控股子公司南都华宇提供担保事项无 异议。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占2011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 产的2.30%。截至2012 年6 月6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27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11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55%。截至目前,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九、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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