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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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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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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 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参加了2020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2020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
| 形。 | |||||
|---|---|---|---|---|---|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 汪祥耀 | 10 | 10 | 0 | 0 | 否 |
2020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 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 2020 年3 月13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次会议 |
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
| 2020 年4 月28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 回购应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延期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独立意; 十四、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 二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独 立意见; 二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 2020 年6 月30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 |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 见;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
|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七、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 |
||
|---|---|---|
| 2020 年7 月14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
一、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
| 2020 年8 月26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 |
一、对公司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六、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2020 年9 月1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 |
一、关于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 2020 年 11 月27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 |
一、关于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
| 2020 年 12 月23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 |
一、关于签署征地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
| 2020 年 12 月31 日 |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 |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 并注销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均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共召集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 次会议,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就 年度报告的编报工作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提前进行了沟通协 商,并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报告,并对重点审计领域如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 计前的沟通,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事项随时保持沟通,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与其他委员 一起审核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行权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 发展,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具 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董事会秘书人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
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2020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本人按要求深入公 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 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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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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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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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最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2020 年的工 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汪祥耀 2021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