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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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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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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 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参加了2018年度的董事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2018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
| 形。 | |||||
|---|---|---|---|---|---|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张建华 | 11 | 11 | 0 | 0 | 否 |
2018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 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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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会议 | 事项 | 事项 | |
|---|---|---|---|---|
| 2018 年1月6 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一、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公司申请政策性金融贷款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的独立意见 | ||
| 2018 年2月1 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一、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
| 2018 年3月27 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二、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四、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五、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六、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七、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独立意见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
| 九、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商用储能电站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十一、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中,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 ||||
| 2018 年4 | 第六届董 | 一、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
| 月20 日 |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暨关联交 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
| 2018 年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 | ||
| 月27 日 | 十一次会议 | 立意见 | ||
| 2018 年5月9 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议 | ||||
| 2018 年5月16 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一、关于对《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2018 年6月30 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一、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二、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 ||
| 2018 年8 | 第六届董 |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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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7 日 |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
|---|---|---|
| 2018 年8月21 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一、对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二、对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对外提供担 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三、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
| 2018年10 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 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 2018 年度相关委员会的会议。报告期内,本年度 本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方向规划、公司部门设置、管理方法给 予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 2018 年年报的编报工作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提前进行了沟通协 商,并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报告,并对重点审计领域如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 计前的沟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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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在2018 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2018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 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确保了审计报告能全面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跟踪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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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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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最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2018 年的工 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建华 2019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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