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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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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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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股 票期权有效期及行权期限的内容修订如下:
一、激励计划“特别提示”之 6 、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修订前: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满 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 个月内分二期申请行权。行权安排如下 表所示:
| 表所示: | ||||
|---|---|---|---|---|
|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 第一批股票期 |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 50% | ||
| 权行权期 |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
| 第二批股票期 |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 50% | ||
| 权行权期 |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修订后: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满 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7 个月内分二期申请行权。行权安排如下 表所示:
| 表所示: | ||
|---|---|---|
|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批股票期权行权期 |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期 | 自授权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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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四、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之(一)有效期:
修订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3 年,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
修订后: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39 个月,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
三、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五、股票期权的获授 条件、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 ”之(三)行权安排: 修订前:
本计划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 个月。本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 个月内分二期行权。各期行权安排如下:
| 行权期 | 行权有效期间 | 可行权数量占所授期权数量的比例 |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 50% | |||
|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 50% | |||
|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修订后:
本计划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9 个月。本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7 个月内分二期行权。各期行权安排如下:
| 行权期 | 行权有效期间 | 可行权数量占所授期权数量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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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权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20 日在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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