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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Nov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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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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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南都电 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高管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1、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 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 2、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 3、经了解,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

    • (1)聘任陈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 (2)聘任王岳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 (3)聘任王莹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4)聘任吴贤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 (5)聘任卢晓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衣宝廉 吴勇敏 汪祥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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