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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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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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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期权授予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 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5 年3 月36 日,该授 权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 号》以及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权也符合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期权的授权日为2015 年3 月26 日,并同意145 名激励对象获授1520 万份股票期权。

2015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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