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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ug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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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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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 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公司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报告期内(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对外提供担 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时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和有关监管要求规范操作,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报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风险。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00 万元,对控股子公 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3,054.09 万元,两项合计为33,854.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6%。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是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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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 我们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核查,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衣宝廉 汪祥耀 张建华

2018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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