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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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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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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作为浙江 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本公司”或“公司”)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南都电源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67 号)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采用 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3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046,000,000.00 元, 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7,127.2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72.7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 第87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3,758.26 万元(包括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80.0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6,493.91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664.52 万元,当年偿 还上年度暂借补充流动资金10,920 万元,当年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减少4,744.52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8.41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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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南都电源 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南都电源和安信证券共同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有4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通知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浙江省分行 380558360817 56,548.73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临安支行[注1] 33001617352053001096 103,501.13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临安支行[注1] 33001617352053001089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临安支行[注1] 33001617352049001089 1,900,000.00 7 天通知存款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注2] 杭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75188100314376 24,009.57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2,084,059.43

[ 注1]: 建行临安支行账号33001617352053001096 、33001617352053001089 、 33001617352049001089 的账户名仍为杭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期期初本公司吸收 合并原子公司杭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名未及时更名。

[注2]: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原账号为75188100311842 的募集资金账户本期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该账户改作其他账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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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币万元

单位:人民

币万元 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7,472.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44.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758.26 [注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37%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杭州能源科技阀控
电池项目
49,837.60 49,837.60 50,226.66 100.78 2010 年12 月 10,903.13
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250.00 2,250.00 2,071.93 92.09 2010 年12 月 [注2]
承诺投资项目
小 计
52,087.60 52,087.60 52,298.59 100.41 10,903.13
超募资金投向
1.年产4000 万Ah 通信
用磷酸亚铁锂电池技
术改造项目
7,618.00 7,618.00 7,757.09 101.83 2011 年6 月 [注3]
2.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50,059.27 50,059.27 15,664.52 52,117.61 104.11 [注4] 3,389.72 [注4]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3.收购华宇电源51%和
五峰电源80%股权
24,276.00 22,316.00 22,316.00 100.00 2011 年10 月 256.23
归还银行贷款 28,800.00 28,800.00 28,800.00 1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631.89 38,388.97 38,388.97 1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920.00 2,08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45,385.16 147,182.24 4,744.52 151,459.67 102.91 3,645.95
合 计 197,472.76 199,269.84 4,744.52 203,758.26 14,549.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145,385.16 万元。经公司2010 年—2013 年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
行借款28,800 万元,已于2010 年5 月底实施完成;投资7,618 万元建设年产4,000 万AH 通信用磷酸亚铁锂电
池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11 年12 月底基本完工;投资50,059.27 万元建设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
目,目前正在实施;使用22,316 万元(原24,276 万元扣减因出售浙江长兴五峰电源29%股权而收回1,960 万元)
用于收购界首市华宇电源有限公司51%股权及浙江长兴五峰电源51%股权(2011 年10 月受让80%股权,于2013
年6 月出让29%股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800.00 万元,已于2011 年12 月底实施完成;使用尚未明确用途
的5,831.89 万元和超募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57.08 万元,合计9,588.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0 年4 月23 日,公
司已经向2 个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自筹资金21,787.87 万元。2010 年4 月26 日,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787.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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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二十七次闲置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之日起
6 个月。
2.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之日
起 12 个月。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8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08.4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493.91
万元),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去向: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3,758.26 万元中,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80.00 万元。

  • [注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核心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注3]: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单位杭州南都电池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被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该募投项目 2015 年起并入杭州南都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锂电业务一并核算。

  • [注4]:经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15 年10 月22 日起公司调整该超募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及进度,2013-2015 年该项目系 建设期,该项目分阶段达产,第一阶段于2014 年3 月份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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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收购界首市华宇电源有限公
司51%股权及浙江长兴五峰
电源有限公司80%股权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22,316.00 22,316.00 100.00 2011 年10 月 256.23
补充流动资金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28,800.00 28,80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6,884.00 9,588.97
合 计 58,000.00 60,704.97 100.00 256.2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项目)
经公司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投资于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108,059.27 万元调
整出58,000 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其中22,316 万元(原24,276 万元扣减因出售浙江长兴五峰电源29%股权而收回1,960 万元)
用于收购界首市华宇电源有限公司51%股权及浙江长兴五峰电源51%股权(2011 年10 月受让80%股权,于2013 年6 月出让29%
股权),另外35,684 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在公司进行铅酸蓄电池产业整合及补充流动资金时使用,其中超募资金34,631.89 万
元及超募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57.08 万元,合计38,388.97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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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6]107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南都电 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南都电源公司募集资金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对南都电源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1070 号)、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以及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都电源募集资金2015 年度的存放、使用及管理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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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曾 文 林 沈 晶 玮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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