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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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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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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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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1070 号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都电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都电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南都电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都电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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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都电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都电源公司募集资金2015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越豪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丽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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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6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00 元,共计募集资金204,6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6,13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8,46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4 月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97.13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564.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87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0 年6 月23 日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 解答》(2010 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及财政部于2010 年12 月28 日印发的《关于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 定,对原计入冲减资本公积的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 会费等费用907.89 万元自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转入当期损益857.89 万元,计入长期 待摊费用50.00 万元,相应调整增加募集资金净额907.89 万元。该部分资金于2011 年3 月28 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经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472.76 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99,013.7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485.24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744.52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6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3,758.2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93.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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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8.4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 杭州南都电池有限公司,杭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2010年5月 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西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以下简称 建行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南都动 力科技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行浙江省分行 | 380558360817 | 56,548.73 | 募集资金专户 |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建行临安支行[注1] | 33001617352053001096 | 103,501.13 | 募集资金专户 |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建行临安支行[注1] | 33001617352053001089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建行临安支行[注1] | 33001617352049001089 | 1,900,000.00 | 7 天通知存款 |
|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注2] | 杭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75188100314376 | 24,009.57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 计 | 2,084,059.43 |
[ 注1]: 建行临安支行账号33001617352053001096 、33001617352053001089 、 33001617352049001089 的账户名仍为杭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期期初本公司吸收 合并原子公司杭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名未及时更名。
[注2]: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原账号为75188100311842 的募集资金账户本期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该账户改作其他账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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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2,250 万元,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核心竞争力, 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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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97,472.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44.52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758.26 | [注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8,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9.37%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杭州能源科技阀控 电池项目 |
否 | 49,837.60 | 49,837.60 | 50,226.66 | 100.78 | 2010 年12 月 | 10,903.13 | 否 | 否 | |
| 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250.00 | 2,250.00 | 2,071.93 | 92.09 | 2010 年12 月 | [注2]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 计 |
52,087.60 | 52,087.60 | 52,298.59 | 100.41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年产4000 万Ah 通信 用磷酸亚铁锂电池技 术改造项目 |
否 | 7,618.00 | 7,618.00 | 7,757.09 | 101.83 | 2011 年6 月 | [注3] | 否 | ||
| 2.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50,059.27 | 50,059.27 | 15,664.52 | 52,117.61 | 104.11 | [注4] | 3,389.72 | [注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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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收购华宇电源51%和 五峰电源80%股权 |
是 | 24,276.00 | 22,316.00 | 22,316.00 | 100.00 | 2011 年10 月 | 256.23 | 否 | 否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28,800.00 | 28,800.00 | 28,800.00 | 100.00 |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34,631.89 | 38,388.97 | 38,388.97 | 100.00 |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10,920.00 | 2,080.00 | 100.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5,385.16 | 147,182.24 | 4,744.52 | 151,459.67 | 102.91 | — | — | |||
| 合 计 | - | 197,472.76 | 199,269.84 | 4,744.52 | 203,758.2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145,385.16 万元。经公司2010 年—2013 年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 行借款28,800 万元,已于2010 年5 月底实施完成;投资7,618 万元建设年产4,000 万AH 通信用磷酸亚铁锂电 池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11 年12 月底基本完工;投资50,059.27 万元建设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 目,目前正在实施;使用22,316 万元(原24,276 万元扣减因出售浙江长兴五峰电源29%股权而收回1,960 万元) 用于收购界首市华宇电源有限公司51%股权及浙江长兴五峰电源51%股权(2011 年10 月受让80%股权,于2013 年6 月出让29%股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800.00 万元,已于2011 年12 月底实施完成;使用尚未明确用途 的5,831.89 万元和超募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57.08 万元,合计9,588.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0 年4 月23 日,公 司已经向2 个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自筹资金21,787.87 万元。2010 年4 月26 日,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787.87 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二十七次闲置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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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个月。 2.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之日 起 12 个月。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80.00 万元。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08.4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493.91 万元),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去向: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3,758.26 万元中,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80.00 万元。
-
[注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核心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注3]: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单位杭州南都电池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被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该募投项目 2015 年起并入杭州南都
-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锂电业务一并核算。
-
[注4]:经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15 年10 月22 日起公司调整该超募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及进度,2013-2015 年该项目系 建设期,该项目分阶段达产,第一阶段于2014 年3 月份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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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
|---|---|---|---|---|---|---|---|---|---|
| 编制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收购界首市华宇电源有限公 司51%股权及浙江长兴五峰 电源有限公司80%股权 |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22,316.00 | 22,316.00 | 100.00 | 2011 年10 月 | 256.23 | 否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28,800.00 | 28,800.00 |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新型动力及储能电 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6,884.00 | 9,588.97 | ||||||
| 合 计 | - | 58,000.00 | 60,704.97 | 100.0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项目) |
经公司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投资于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108,059.27 万元调 整出58,000 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其中22,316 万元(原24,276 万元扣减因出售浙江长兴五峰电源29%股权而收回1,960 万元) 用于收购界首市华宇电源有限公司51%股权及浙江长兴五峰电源51%股权(2011 年10 月受让80%股权,于2013 年6 月出让29% 股权),另外35,684 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在公司进行铅酸蓄电池产业整合及补充流动资金时使用,其中超募资金34,631.89 万 元及超募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57.08 万元,合计38,388.97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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