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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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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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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第1—2 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第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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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4〕911 号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 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都电源管理层编制的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南都电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将本报告作为南都电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南都电源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相关资 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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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南都电源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 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南都电源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相 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都电源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元喜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丽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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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013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2013 年期 初 占用资金余 额 |
2013 年度 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 |
2013年度 资金占用 的利息 |
2013 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2013 年期 末 占用资金 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 的法人 |
||||||||||
| 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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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企业 |
||||||||||
| 小 计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 |
杭州南都餐饮有限 公司 |
控股子公司 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93.22 | 45.32 | 147.9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 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2.56 | 32.56 | 代垫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界首市南都华宇电 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2,512.57 | 732.63 |
16,212.14 |
17,033.06 |
往来款、委托贷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四川南都国舰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12.44 | 5,000.00 |
501.80 |
498.69 |
8,015.55 |
委托贷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南都国科(杭州)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0.50 | 0.50 | 代垫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小 计 | 3,012.44 | 37,738.85 | 1,234.43 |
16,789.21 |
25,196.51 |
|||||
| 总 计 | 3,012.44 | 37,738.85 |
1,234.43 |
16,789.21 |
25,196.51 |
法定代表人:王海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陈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莹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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