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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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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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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对南 都电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南都国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南都国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国舰”)和浙江长兴南 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南都”)为南都电源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12 年3 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南都国舰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都国舰和长兴南都的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6,270 万元,其中南都国舰的担保金额为11,270 万元, 长兴南都的担保金额为5000 万元,担保期限分别为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60 个月和12 个月。上述议案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南都国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二期内 法定代表人:陈博

注册资本:150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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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蓄电池、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光伏组件 安装。

南都国舰的股东情况:法人股东2名,自然人股东1名,其中公司持有51%的 股权,成都国晶持有34%的股权,自然人股东陈恩宝持有15%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南都国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9,430.30万

元,负债2,172.15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在建项目),净利润-608.01万元。 2、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

法定代表人:王海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4月4日

经营范围:铅酸蓄电池批发;锂电池、金属材料(除稀、贵及放射性金属)、 蓄电池极板销售。

长兴南都的股东情况:法人股东1名,自然人股东1名,其中公司持有80% 的股权,自然人股东黄建平持有2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南都国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6,046.12

万元,负债4,146.42万元,营业收入为15,479.53万元,净利润1,001.60万元。 三、本次担保内容

南都国舰因基建和生产线项目建设后期需要投入一定资金,因自有资金存在 缺口,拟向华夏银行申请项目建设贷款11,270 万元;长兴南都因生产经营需要 扩大销售规模,后期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需较多的流动资金,其自有流动资 金存在缺口,拟向中信银行申请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南都电源拟为以上 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分别为60 个月和 12 个月。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代表南都电 源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3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为16,270万元(含 本次担保),占201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况。

五、内部决策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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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2 年3 月28 日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南都国舰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长兴南都电源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都国舰和长兴南都提供担 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核查意见

作为南都电源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南都国舰提 供担保事项有助于该项目后期建设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安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长兴南都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公司为长兴南都向中信银行申请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可解决长兴南 都生产经营和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增强其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 具了专项意见,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南都电源为控股子公司南都国舰和长兴南都提供 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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