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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5
Oct 22, 2015
55088_rns_2015-10-22_22e279c2-b7d6-4923-bdd0-7b9d16c74eeb.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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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之后,对《关于调整超募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及 进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后认为:考虑到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布局已发生重大变 化,故公司拟对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及进度等 方面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超募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及进度是基于客观情 况而做出的调整,是对原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 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同时,在公司锂离子电池技术与生产条件日益成熟的情况 下,有利于公司抓住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快速实现公司产 业的战略转型升级,保证公司高速可持续发展。
同时,上述事项与公司发展不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超募 资金项目的相关调整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童本立 衣宝廉 吴勇敏 2015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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