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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MTCN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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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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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6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 年9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9 月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 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

  • 街道陆汇路5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11)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8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9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10 修订《授权管理制度》
2.11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议案1.00、议案2.00中子议案2.01、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子 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0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叶荣

  •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8 月22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3026”。

  •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8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
理制度》
2.09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
2.10 修订《授权管理制度》
2.11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行为规范》

说明:

  • 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

  • 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

决。

  •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