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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Lenor Flow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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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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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1、《关于拟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以及公司与五洲阀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阀门”)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意向协 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五洲阀门部分股份的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披露本次交易方案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3、本次与北京御和聚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卿雄股权转让交易定价 依据以交易对方历史投资成本为基础,经友好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 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与五洲阀门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意向协议》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娟萍(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冯旭涛(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