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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Nov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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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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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增持股份承诺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的 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通知精神,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建江先生承诺计划自 2015年7月14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自筹资金增 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详见2015年7月14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46的公司公告)。截至目前,上 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因孙建江先生自2015年8月28日精功科技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日起不再在精功 科技任职,有鉴于此,为更有效地维护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经与孙建江先生协商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 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承接孙建江先生增持精功科技股份计划承诺的函》, 同意承接孙建江先生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相关承诺,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仍 为自2015年7月14日起的六个月内,累计增持金额仍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调整后的增持计划实施前,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6,540,58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9.998%;本次调整后精功集团的增持行为将会导致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或超出30%。为此,精功集团同时承诺:上述增持 计划实施中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30%时即告知公司并暂停增持计划 的实施,待公司公告上述事项两个工作日后再行恢复直至增持承诺履行完毕。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调整后的增持 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并督促调整后的增持人在承诺期限内抓紧时间完成相关 承诺,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2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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