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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FOR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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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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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8 月 24 日,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
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 9 号一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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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的第 1 项议案为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3 年9 月6 日17:00 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9 号丰立智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802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 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或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 9 号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80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签到。
-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玲娟
电话:0576-84875999
传真:0576-848759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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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68”;投票简称:“丰
立投票”。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 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 11:30
-
和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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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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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丰立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 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增募投 项目的议案》 |
√ |
附注:
-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件 3: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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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 证号码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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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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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 年9 月6 日17:00 之前以电子 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