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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FEIDA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Oct 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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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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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3-04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于2013年10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菲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本公司将于2013年 1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菲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股票48,313,7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75%,提议:增加王剑波先生为 公司董事候选人。
(一)增加的临时提案内容
1、提案名称:关于增选王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提案具体内容:提议增选王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王剑波 先生简历如下:
王剑波先生:1961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起供职于诸 暨电除尘器厂,曾任菲达集团设计处处长、电除尘器市场部副部长、菲达环保副 总工程师兼脱硫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4年1月15日至今任工程成 套部部长;2008年8月至今,任菲达环保副总经理。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提供的资 料,董事候选人王剑波先生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王剑波先 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不涉及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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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于2013年10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三、完整的股东大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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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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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增选王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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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1月7日召 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2 | 关于增选王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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