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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EV-Tech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Apr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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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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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方案生效与实施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公司薪酬或


津贴。

(3)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不领取董事岗位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职务的,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其工作表现、年度考核情况等发放,其中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